扬子晚报网4月15日讯(记者刘浏)2021年3月29日,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某、刘某某担任公益诉讼检察官一案一审开庭,当庭宣判。今天把这个案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典型案例发布。
2020年7月,刘在微信上出售一种名为sola coffee的饮料,声称其具有减肥效果。此时,罗通过微信向他购买了140袋(每袋25袋)加10袋80元。2020年8月,刘某某开始销售一款果蔬酵素糖果(索拉糖果),仍宣称其减肥功效。罗某某还通过微信以每大盒75元的价格向其购买了34盒(每盒25包)。经调查,这两种产品都含有有毒有害成分西布曲明。刘某某和罗某某都知道。前者通过微信出售,后者甚至通过自己的一家店铺以228元/盒(袋)的最低价出售。
2020年12月18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调查中发现,两人明知产品含有有毒有害成分,仍向不特定人销售。他们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权,损害了公共利益。经查,涉事产品含有西布曲明。新北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新北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认定罗某某、刘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除判决被告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外,支持公益诉讼公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人罗某某按照销售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十倍即424080元赔偿损失,被告人刘某某在337440元以内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两被告人公开赔礼道歉。判决后,赔偿金将转入一个特别账户,用于潜在食品消费者的救济。
校对徐恒
来源:牛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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